主题 : 【注意】既将发布信长秘录下天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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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28 19:21

【注意】既将发布信长秘录下天之梦

本来我不加威望限制是想更多的人得到分享,但是既然有人不守游戏规则,没办法,前面我说了,现在论坛购买资源是需要大量fyb的,而不守游戏规则的话只会使发布的人自身得不到交换能力,。最终不发布,最终大家也得不到分享
[ 此帖被qwert11在2009-11-29 01:0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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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枯れな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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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09-11-28 23:24

    哎呀……越看越来气~~大概是人老了,脾气也会变坏……

    偶就是要说,发布的所谓什么稀有资源,愿意怎么交流那是你们的事情,
    但是,别厚着脸皮在公共场合自称是“作者“好么?
    你们拿这些游戏发布,真是对于原作者致以了“崇高”的敬意啊~~良心~~哼哼~~

    作婊子就作婊子,生活所迫,没人说什么,
    但是要是再立个牌坊,就让人恶心了。

    以上是个人观点~~与浮游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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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09-11-29 08:16

    我们所理解的作者,看来完全不同了……
    我说的是你发布的游戏的设计开发人员,LS不会以为这些游戏,是“镜像”或者“分享”出来的吧?
    哎……又一次对牛弹琴了……算了~~既然你们那么强势,我还是低调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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