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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讨论】这里不是扑克讨论区,别每天无聊的来发这样没意义的灌水贴
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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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表于: 2005-11-14 18:07

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我认为只要发贴,就说明发贴者对此贴表明着一种态度!

我还是那句话

希望当事人出来说几句,大家说了一通,而当事人却蒸发了,这就是无意义的争论!

当事人,要么说一下自己的初衷,如果大家都理解,那也就算了,怎么说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是吧?

如果看到大家为了这个话题吵成这样,当事人连面都不露,那就说明,他对自己的贴子根本不上心,也没有打算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

那就投个票删或不删,例如共计31票,一共投到31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决定是不是应该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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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表于: 2005-11-14 20:27

引用
下面是引用一尘不染于2005-11-14 12:56发表的:
首先这个帖子的分类是[讨论],而不是不同意发扑克的人进来~!偶就认为他没违反版规,所以偶有权利和必要参与讨论,偶喜欢谈论这个话题就进来讨论了~!你没资格说我是趟浑水~!

至于你说的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跟这个帖子更不沾边~!偶说的是只要没违反版规的帖子,你不喜欢可以不进、不参与~!你又提到了见义勇为,什么是见义勇为?那是要根据大众的道德标准、国家的法律去见义勇为的~!而不是你一个人的标准~!在本论坛看到违规的帖子偶也举报过,请问你见义勇为的不让发扑克的帖子是根据的什么?违反了版规的哪一条?论坛不是某个人、某些人的,既然制定了版规就要按照版规处理问题~!请问他发扑克的帖子违反了版规的哪一条?
.......


那我反问一句,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米资格说你??
我说的怎么会不沾边??你的意思是米违反版规就可以不管,版规是完美无缺的吗?很明显不是……
咱们国家一直实行制定法,所以很多人或许是不是不知道判例法……其实版区里的版规就是成文法和判例法的结合形式的。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就会去有针侗Ρυ的改……现在我们觉得这类帖子在水区打扰了我们的正常浏览,我们也就有权利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提出这个问题……
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的,我举那个例子的重点很明显是落在有人见义勇为受伤而无人管,而不是见义勇为本身- -#你既然也提到了大众的道德标准……我问问你,什么叫大众,超过总人数15%就基本可以叫大众,超过50%就叫做普及,这个你可以去查相关书籍,我记得我当年跟人抬杠的时候专门查过这个名词,当然如果我米记错的话- -#估且不计这会这个帖子里或者整个站里有多少人反对,多少人赞成。反正既然楼主发了帖,那就说明起码楼主对此事不满,大家就有必要商量是否应该处理这件事。如果反对的人多了,自然应该加上这条,不再允许发这类帖子。我觉得这才更能体现这是多数人的论坛而不是少数人的论坛。自由本来也就是有条件的自由,天下米有无条件的自由。虽说这是水区,但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构建一个合协的,有利于整个论坛发展的环境。我们几个算不算这个论坛的人?我们觉得受不了就该忍着,怎么光有人认为他的个人行遭到了不公正待遇而来打抱不平,怎么米人反过来想想??一个人行为不违法,但他恶心到别人了,这在现实社会中不能把他怎么样。这就是原来国家宣传依法治国,后来治了多少年之后发现不行了,又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江把这一点说的很明白了,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他发的帖子原来大家也有抱怨过两句,他们有什么大反应吗?虽然我见过他说如果因为帖子打扰到你非常不好意思。但说句不好意思可以做为继续做为的理由??如果他只是在个别论坛发这些内容我想我的反应可能也米这么大,不过我想看了我发的那三个URL且有一定分析能力的人怎么也能看得出情况有些奇怪吧,他们的情况是发这种东西根本就是大规模有组织的,虽然至今最终的目的现在还无法弄清楚……当然这个也是后话了,现在该做的就是讨论这人的这类帖子该不该管……一句话,反对的人多就要禁……

嗯,年纪大了,再米跟人这么抬过杠了,可能有些语序问题,对方辩友莫怪,我晚上加班,明早有时间继续吧,我这帖子关注到底了……

引用
下面是引用一尘不染于2005-11-14 14:02发表的:
你要注意的是这里是水区,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政治、色情等内容且文明用语的任何帖子都是可以发的~!
你觉得无聊的帖子不见得所有人都觉得无聊,你觉得“有聊”的帖子不见得所有人都觉得“有聊”~!

如果他总发大家都认为无聊的帖子,没有一个人理他我想他以后就不会在这里发这样的帖子,如果他还不自动消失,还继续那是他个人有问题了~!

.......


噢,不好意思,米想到后面还有一帖……
现在的情况已经表明了,他发的帖子,要么是我们这一边所认为的,极米有意思删掉为好。要么是你们这边认为米意思,不理就好。时间一个星期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可以认定他总发无聊帖的时间??反正看了下除了一个帖子有人跟帖讨论了两句之外,其它都是他自言自语或者两个类似马甲的东东在讨论,其中一个也是到处发这类帖的一个ID……他现在还米有自动消失,那是他的个人问题了??既然是他个人问题当然大家决定解决,难道个人问题就放着不再管了- -#
[ 此贴被Zombie_WB在2005-11-14 20:53重新编辑 ]
2005年的12月2日正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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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表于: 2005-11-14 20:48

强烈建议楼上

不要“米”“米”的

“没”就是 “没”

如果楼上算是自己正式言论,请讲普通话!

希望当事人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一下辩护!

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要不论坛真要作出决定 

到时候可别这个那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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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表于: 2005-11-14 20:53

其实我认为发扑克贴是没什么的,但是要看一下回复的情况,如果真的有情投意合的,大可以加上QQ自己去聊了.
要是没什么人气的话...可以另找别的地方看看有没有同样兴趣的,在这里发了半天没人理,多尴尬啊!是吧!
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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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05-11-14 20:59

论坛上这么多说偶啊偶的是哪国普通话??如果你能让他们大多数说偶的人改说你,我也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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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表于: 2005-11-14 21:30

我说你是不是吃什么呛药了

谁是不是不能对你说“不”?

你是版主

你NB行了吧?

以后我要再在水区发一贴

我自删10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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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表于: 2005-11-14 21:36

引用
下面是引用T-X于2005-11-14 21:30发表的:
我说你是不是吃什么呛药了

谁是不是不能对你说“不”?

你是版主
.......


啊...我能不能做个小调解员?
大家都是在一个论坛里住的人,干吗要说再在水区发一贴就XXX.多不好啊.伤感情的.
大家都是为了能让论坛好嘛!都有共同的志向,何必要吵呢?!
都在论坛里呆这么长时间了,都是好朋友嘛!哈!(*^_^*)
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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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表于: 2005-11-14 22:19

引用
下面是引用Zombie_WB于2005-11-14 20:27发表的:
我说的怎么会不沾边??你的意思是米违反版规就可以不管,版规是完美无缺的吗?很明显不是…… 当然这个也是后话了,现在该做的就是讨论这人的这类帖子该不该管……一句话,反对的人多就要禁……


教练把我的想法完全表达出来了!(也只能怪自已表达能力不强啊。。。)

引用
下面是引用T-X于2005-11-14 21:30发表的:
我说你是不是吃什么呛药了

谁是不是不能对你说“不”?

你是版主
.......

T-X啊,又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何必太较真了呢。
礼 恭喜你结婚 要幸福哦 如果没能幸福的话 我不会原谅你的

http://felixhwn.spaces.li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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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表于: 2005-11-14 22:20

引用
下面是引用T-X于2005-11-14 21:30发表的:
我说你是不是吃什么呛药了

谁是不是不能对你说“不”?

你是版主
.......


我靠,你才有病……我看你说建议,我也就顺带那么一说,后面还带个- -#
我自打开始跟人辩论就从来米说过不让人对我说不,你只要能把我说服了就行。我也从来不拿什么版主身份压人,现实生活看你不爽我可以把你打趴下,虚拟世界的东东两人再恨顶多骂两句脏口不痛不痒的……是你们总看到版主跟人辩两句就版主长,版主短的……你反正要往这上面靠,那我今天开个头,我就NB怎么了??有种你把我辩倒……你爱回帖子不回我又无所谓,难道这东西要让我跑去给你道歉不成,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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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不再孤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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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表于: 2005-11-14 23:22

大家是来讨论的,不是来吵架的。
我说话是为了求同的。明天看我帖子吧。

说一些主要观点,就事论事的。
1、那位扑克小子,发的帖子,是广告帖。如果你觉得不是广告帖,我可以慢慢证明给你看。
2、对于广告帖,其实这里的朋友都可能有意无意的发过,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在RO里面打到一张幽灵波利卡》。这样就已经算是一种软性广告。扑克小子的帖子可能还没有这个帖子明显。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例子里面帖主求的是交流,目的所在方在于帖主,而不在RO这个物品上;而扑克小子发的帖子,很简单的就看出来目的所在是网络德州扑克,而不在帖主本身。
3、这位扑克小子还在其他的大论坛发同样的帖子,更体现出了其用意。
4、我看过版规,这里禁止广告帖,不过没有提及到惩罚方法。
5、浮游城BBS本来就是一个媒体主的地位,如果此路一开难免日后会有更多的效仿者。

其实大家的矛盾在于两点,一个是到底扑克小子发的有没有问题;第二个是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希望大家有针侗Ρυ的讨论吧,别把火头烧开了。轻松点说一句——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的主要矛盾。

---------
猫猫和她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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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表于: 2005-11-14 23:29

引用
下面是引用K9999于2005-11-14 16:50发表的:
水区分细点有什么不好管理?有几个根本没人的区就该关了。。。这些事情都应该随论坛情况的变化而定。。。

TO董董:那人说是来带动TV人气的。。。他的文章我基本没兴趣。。。已经给他提意见了。。。现在观察他的情况。。。

我晕死了
那些帖子也能带动人气
死气沉沉不说
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我看了看回贴的
基本都是新人为了赚FYB而回的
悲哀啊

PS 怎么讨论投票都可以跑题 不愧是咱们论坛的特色

看到京京的眼睛
心情格外的安静
没错

一直很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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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表于: 2005-11-15 05:58

我现在建议那个扑克小子说说他的扑克心得
我想这个算是有意义的帖子了吧
但是如果他还依旧跟过去一样发那种帖子,我自动退出该讨论
因为他根本就是个发无聊帖的机器了
我无谓为其辩护
不过即使这样我依旧认为没有必要删帖以及锁帖
还有强烈支持T-X
求当事人来说明一下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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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表于: 2005-11-15 06:50

回楼上的.
他不会来看这个贴的,你去看看15楼"僵尸"大大在GOOGLE上找到的资料吧!
他在很多论坛都放这些不痛不痒的"扑克",虽然不知道他想干嘛,不过真的好像一个软件那样自动发贴(每天都坚持在各大论坛里面发贴,真辛苦)!
怎么广告法我就不知道,但是这个无聊之极的"扑克"是不是应该控制一下呢?
It is not a bug。。。。。It is a future。。。。。

签名含有不健康的内容,已经被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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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表于: 2005-11-15 06:55

引用
下面是引用T-X于2005-11-14 21:30发表的:
我说你是不是吃什么呛药了

谁是不是不能对你说“不”?

你是版主
.......


你也不必这么发恨呀~
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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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表于: 2005-11-15 08:08

有几个杀几个

我来发表一下意见把。
广告贴,一定要删!可是他不像一些广告贴,水区虽然不杀水,但是这种行为是允许的,他每天就像是自己和自己说话,不理会其他人,可能压根没看我们的发帖,他就把这里当成日记本一样,自己和自己说话(我怀疑他又自弊症)这种人一个字删!!!!!不但影响了大家大浏览质量,还影响了论坛的名气。
这些人都讨论一些芝麻小事,简直就是白开水,不时有说杀白开水的马???
以上。像这种会员再来几个我就想杀几个
最近在做游戏机历史,有兴趣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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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表于: 2005-11-15 11:04

我并没有说封他的意思.我赞成的是先删,警告.然后跟据性况不同再处理.

但我觉得不能把那个扑克帖和其它帖相提并论,虽然你可以说个人喜好不同,有人爱看情感有人爱看扑克,可是你看它的扑克帖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吗?还是那句话,除了梦呓两句一点实质性的内容也没有,而且,他发的帖,刚才看到下面锁的帖,决对是广告性质的.

而且我觉得版规这东西不是死的,可以根据情况而改变啊.

然后我想对大家说一句,,这么多人来讨论这个问题,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为了联盟能更好的发展.我们之间不应该存在利害冲突, 所以我们有理说理, 心平气和的来谈.有些发展到个人攻击这就没必要了吧?

♥生活♥靓颖♥音乐

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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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表于: 2005-11-15 12:17

强烈同意楼上的看法,那些人只是神经病,不用理会他们,不能连累真正喜欢扑克的人呀,所以女王,扑克那条法律就算了吧。
最近在做游戏机历史,有兴趣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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