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嚓咔 |
2006-03-02 11:11 |
我的宝贝女儿雯雯为何会双目失明?准妈妈要注意了 > > > > 我的女儿雯雯目前不满3岁,明年2月18日是她3岁的生日,她是个瞎子!2003年2月 > 18 > > 日当她在上海红房子医院出生时,她曾拥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还清楚地记得妻子 > 产 > > 后住院期间,护士过来说:“我在儿科病房看到你家宝宝了,很漂亮,眼睛大大 > > 的”,心里美滋滋的。孩子在医院住了52天,我们无时无无刻不在牵挂,但是被要求 > > 不能进入儿科病房去看望孩子,期间只能经常打电话询问孩子的情况,大多数听到 > 医 > > 生说情况蛮好的,胃口大了,体重增加了,心里也就宽心了许多。等到03年4月11 > > 日,医生通知可以出院了,心里别提多高兴。《出院小节》清晰的写着治愈出 > 院,医 > > 生也说做过听力筛查了没啥问题,多吃点会长得很快的。出院结帐时支付一笔不小 > 的 > > 金额,全家人还是沉浸在无比快乐幸福中。 > > > > > > 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雯雯长得很快,一个月体重就增加了3斤,我感觉我是世 > > 界上最幸福的人。然而快乐是如此短暂,7月2日晚东视广角播出了一个早产儿因吸 > 氧 > > 造成视网膜脱落失明的案件,联想到孩子的眼睛虽然外表看上去并无异常但对视力 > 并 > > 无特别明显敏感反应(在所在地医院常规检查,医院医生认为孩子早产,尚未到有 > 视 > > 力的时间),心中一紧,赶紧翻出孩子出生的红房子治疗费用清单,吸氧费累加换 > 算 > > 出吸氧时间超过10天,一夜未眠啊,心中不断祈祷这种不幸千万不要降临到雯雯身 > 上 > > 啊。 > > > > > > 7月3日一早就带孩子来到五官科医院,找到王文吉教授,她首先问的是是不是 > 吸 > > 氧了,我说是的。当冰冷的钳子撑开孩子的双眼,孩子那个哭啊,我的心是一阵阵 > 的 > > 痛,妻子不忍心看只在外面一个人哭,我还得强忍着,死命的按着孩子,配合医生 > 检 > > 查。做完手工检查,还得在眼睛上做B超,冰冷的像糨糊一样的糊状液体滴在孩子眼 > > 睛上,孩子再次大哭,想用手把那些东西搽掉,我还必须用手按住孩子,做B超的圆 > > 球压在了孩子眼睛上,检查医生嘴里吐出使我坠入深渊的话“左眼视网膜脱落3毫 > > 米,右眼视网膜全脱……”,我问这代表啥意思,还能治疗吗?“问医生吧”,不过 > > 我从她的眼神中已经基本知道了答案。看到B超检查结果,王文吉和手下说“早产儿 > > 视网膜病变,五期”,事后我从资料中得知五期就是最后一期了,是没法再治疗的 > > 了,也就是说孩子变成瞎子了,她不得不一辈子生活在黑暗中。王和我说以后就找 > 她 > > 的学生赵培泉教授继续看看。我已无法记得那天我们是如何回的家。在随后的一段 > 时 > > 间里,最长每2周孩子将遭受一次这样检查的痛苦。全家陷于极度悲痛中。 > > > > > > 孩子遭受的痛苦不仅仅在检查过程中,有时她会突然地歇斯底里地大哭,不分 > 白 > > 天黑夜,我知道那是因为孩子由于视网膜逐步脱落牵引引发的疼痛,后来我得知那 > 无 > > 异于用刀慢慢割开孩子眼睛最柔弱的部分,每当看到孩子这样的哭,全家都是揪心 > 的 > > 痛,妻子更是整天以泪洗面。 > > > > > > 出生好好的孩子为何会突然致盲呢?通过媒体报道的消息我大致了解了原 > 因,通 > > 过深入探察,我发现了这其实是彻头彻尾的医疗事故,是红房子医院严重失职造成 > 的 > > 这样的结果。现将女儿为何致盲,整个事件公布,一方面让更多人知道事情真 > 相,另 > > 一方面也为提醒未育父母注意,在医生不负责任的情况下自我注意,避免这样的悲 > 剧 > > 再次发生。 > > > > 一、事情的真相。 > > 女儿雯雯是早产,医院送进暖箱给予吸氧治疗,按医疗规范规定,吸氧应控制 > 用 > > 氧浓度和用氧时间,应根据需要间歇性吸氧,就是在出现状况的情况下给予吸 > 氧,在 > > 没有状况的情况下就不要吸氧,且要注意检测血氧饱和度。但是,在得到医院诊疗 > 记 > > 录后发现医院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为图方便,给予连续吸氧,且一吸就是10多 > 天。另 > > 外,医院也未进行任何检测,就让一直吸着。吸氧的后果就是导致眼睛视网膜下血 > 管 > > 异常快速生长,把视网膜硬生生的和眼球牵引导致脱落。这个过程是个逐步的过 > 程, > > 无异于用刀慢慢地剥人的皮,孩子所遭受的罪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可惜她不会 > 说,也 > > 许在医院只能以哭来度日。对于吸氧可能出现的状况,医疗规范也有明确规定,即 > 对 > > 于吸氧孩子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散瞳眼睛检查,最佳时间是出生4周到6周,而且 > 这 > > 也是唯一可以及时发现和治疗病变的时间,在此时间段内可以发现眼睛因此而发生 > 的 > > 变化,一旦发现这样的变化,医院可以做激光冷凝手术,只是简单的门诊手术,手 > 术 > > 时间只需几十秒,将异常生长的血管点凝,不让其再快速生长,即可治愈,孩子视 > 力 > > 将和一般孩子没区别。但是,医院在此期间并没有按照规范要求给予及时检查和治 > > 疗,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即该病所称的“时间窗”,错过再治疗成功性就很小了。因 > > 为孩子在医院住院52天,时间窗是出生28天到42天,所以是医院错过了治疗最佳时 > > 间。第三,按照规范要求,医院在孩子出院时应告知孩子家长,提醒家长可能的后 > > 果,注意带孩子及时去医院检查眼睛,并进行治疗。但是,医院并没有这么做,出 > 院 > > 单上写着健康出院,并没有任何的告知事项。 > > > > > > 事情真相就是这样。再次提醒未育的朋友,孩子早产并吸过氧的一定要关 > 注 > > 眼睛。避免类似悲剧重演!!也算我为社会所做的贡献。医生对孩子所做的一 > 切,难 > > 道不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吗??? > > > > 二、孩子眼睛治疗情况。 > > 事情发生后,我也清楚地知道了孩子眼睛为何会失明,我并没有急于找医院进 > 行 > > 理论要求赔偿,哪怕是再多的钱能换回孩子的眼睛吗?不能,那是影响她一辈子 > 的。 > > 我最急切的是希望能有可能让孩子的眼睛尽量恢复视力,哪怕是0.001啊。所以始终 > > 带孩子在设法医治,基本上每2周就带孩子去医院一次。在中国最权威的赵培泉医生 > > 已经宣布无法治疗的情况下,我通过朋友联系新加坡大使馆,那位好心的大使馆工 > 作 > > 人员和新加坡国立医院眼科中心某教授取得了联系,我通过邮件将孩子检查的病历 > 和 > > 眼睛B超拍的照片发了过去,那位教授的秘书2次打电话和我联系,称这样的情况不 > 保 > > 证能治疗成功,同时称治疗费用在10万美金之上。我和赵培泉教授沟通了相关情 > 况, > > 赵表示新加坡的相关技术在全世界并不出众,化10万美金去新加坡没任何意义。全 > 世 > > 界最先进的国家是美国和日本,从成本和医疗技术性价比看,去日本是相对比较经 > 济 > > 的做法。同时他还把他在日本留学的导师大岛健司教授(日本的权威)所在的福岗 > 某 > > 医院告诉了我。我也通过朋友的姐姐从日本回国之际,把孩子的病历情况复印件带 > 去 > > 日本,设法把这些资料送到大岛健司教授那里,让他先看看是不是还有希望能够恢 > 复 > > 一点视力。毕竟我们不是老板,几十万对于我们工薪阶层也是很大的数字,孩子能 > 有 > > 希望我们倾家荡产也要设法让她复明,如根本没可能,让孩子多受苦再背一身 > 债,对 > > 于孩子的将来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 > > > > > > 04年,五官科医院组织了一次眼科方面的国际研讨会,美国和日本的权威专家 > 都 > > 来参加了会议。医院特意安排了国际专家给类似这样的孩子进行会诊,全国一共8 > > 名,包括新疆、山东等,雯雯是其中之一。国家权威专家给雯雯会诊后均表示哪怕 > 手 > > 术也没多大意义。8名孩子中只有一名相对较小的山东孩子可以尝试做手术,后来和 > > 他们联系得知有一个眼睛有了一丁点视力,我是多么的羡慕啊。基于上述原因,医 > 生 > > 也不同意,我也不愿意再给孩子手术,孩子出生后已经遭受了那么多常人无法忍受 > 的 > > 痛苦,何必让孩子再受罪呢。 > > > > > > 虽然世界上最权威的专家已经确认孩子是彻底的失明了,终身都是瞎子,作为 > 家 > > 长我还是盼望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医疗技术水平能治疗雯雯的眼睛,哪怕是只能看 > 到 > > 一点,不能让孩子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的爸爸妈妈长什么样,那样我 > 会 > > 死不瞑目的。 > > > > 三、令人愤慨的诉讼。 > > 眼看着孩子孩子的眼睛是无法治疗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我找到了两 > 位 > > 资深律师(郭立和蔡德良律师),提供了掌握的事实和相关资料。2位律师通过媒体 > > 也已经掌握了一些这方面的信息,通过资料解读和查阅相关医疗规范规定,他们一 > 致 > > 表示这是一起很明显的医疗事故,是对孩子健康权的一种恣意践踏,他们决定代理 > 这 > > 起案件。 > > > > > > 04年初,向红房子所在的黄浦区人民法院提其诉讼,在起诉的同时,法院查封 > 了 > > 相关病历材料,并委托黄浦区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黄浦区医学会说鉴定组由7人 > > 组成,主要学科是儿科,鉴定组组长是区内其他儿科医院的主任。我方提出:鉴于 > 其 > > 他医院的儿科主任和上海红房子医院儿科必然经常有某些业务往来,可能影响到鉴 > 定 > > 的公正性,而且孩子是眼睛的问题,鉴定组应以眼科为主,或者以独立于医院系统 > 以 > > 外的法医为主,法医作为鉴定组组长。但是,黄浦区医学会并没有采纳我们的意 > 见。 > > > > > > 04年5月鉴定会现场,红房子医院的医生和代理律师进行了辩解,法医当场手拿 > > 上海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编著〈眼科诊疗常规〉(下称〈眼常规〉)翻 > 到 > > 第71页:“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一节,质问医院,你们有没有对用氧情况进行监测, > > 医院说有监测,法医表示你拿出证据来,因为所有病历资料中没有相关记录,医院 > 再 > > 次辩解说我们是有监测的,只是没有在病程记录中予以反映,法医当场表示没有记 > 录 > > 就是没有监测,你要拿证据说话。医院还想说话,被法医打断,“第二,在孩子出生 > > 后4到6周时间内,你们有没有对眼睛进行过检查”,医院没有正面回答,说些其他不 > > 相干的话,法医就说“你只要回答有还是没有,其他的不要罗嗦”,医院回答“没 > > 有”,“第三,”法医还想继续提问,但被黄浦区医学会的人打断了……。 > > > > > > 几天后,法院转来黄浦区医学会做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对于无法回避的事 > 实,确 > > 定是2级甲等医疗事故,但是最终还加了句医院承担轻微责任。整个分析和结论是这 > > 样的--吴懿雯(我女儿)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诊治过程中,对用氧的指征及 > 用 > > 氧过程中的监测都没有做到应有的记录和反映。在住院50余天中未对吴懿雯做眼底 > 检 > > 查,出院时也未告知随访,对可能出现的后果缺乏认识。由于吴懿雯为极低体重 > 儿、 > > 早产儿,本身存在可能并发“ROP”的高危因素,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综合 > > 鉴定组专家意见定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有轻微责任。 > > > > > > 我和我两位代理律师看到这样的鉴定结果感到异常愤慨,随即向上海市医学会 > 申 > > 请再次鉴定,去年8月通知去抽签确定组成鉴定组人员,我对人员库里存在同一上级 > > 单位的一些人员提出回避要求,医院方不同意,上海医学会就说既然双方无法达成 > 一 > > 致,那就等通知下次再抽,这一等就是一年多,到现在也没消息。愤慨!!代理律 > 师 > > 多次向法院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因为在这个事件中,医学会实际上也是有一定责任 > > 的,法院说由于上海医学会还没有把委托的鉴定退回去,暂无法启动司法鉴定程 > 序。 > > 所以整个诉讼案件就这样被搁置了,提起诉讼快2年了,为起诉诉讼费、鉴定费等又 > > 花费了5万元,就这样没有声息了,心在滴血!2位代理律师均是60岁左右有丰富经 > 验> 的律师,同时也是很可爱心的律师,对于孩子遭遇的同情才使他们低价接了这个官 > > 司。其中一位在今年做了个性命忧关的手术,在手术前他特意将整个案件移交给他 > 同> 样是律师的儿子,并告诉我如果手术中他就这样去了,他的儿子会帮我把官司打到 > > 底,使我万分感动,心里涌动暖流,人间还有真情在啊!目前他们已决定通过舆论 > 媒> 体将整个事情真相公布于众,并适时向上海人大等政府部门反映,通过各种途径积 > 极> 推进诉讼进程。目前整个官司进展情况就是这样。 > >> > > 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我哪怕倾家荡产,也一定会把官司打到底,讨回公道。也 > > 是对女儿有个交代,否则女儿大了后问到我为何会失明,我将如何面对!贵论坛人 > 气> 比较旺,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兄弟姐妹的支持。也同样恳请各位兄弟姐妹,如果可能 > 的> 话,在某些方面能提供帮助的话(绝不是经济上的,如可以向某些方面反映情 > 况,引> 起某些政府部门关注等),看完帖子,如你感到伤心和同情,请帮忙将本帖子复制发> > 到其他人气比较足的论坛上,让更多的朋友知道,不胜感激。 > > > > > > 另外,本人姓吴,在陆家嘴某金融公司工作,住浦东碧云新天地(长岛 > 路)。女 > > 儿慢慢长大了,能说会唱,且很懂事。顺便说我和我女儿的一些小故事。那天下班 > 后 > > 带孩子去小区花园走走,我说在草地上走走,软软的,是绿色的,孩子说“蛮软的, > > 爸爸,什么是绿啊”,我一时语塞,眼睛湿润。就拔了一根小草,孩子拿在手里,放 > > 到鼻子前面死命的闻,孩子感觉到我哭了,说“爸爸,我不问了,我知道什么是绿 > > 了”。还有一次,我带她去外面练走路,我有意让她自己走,我在后面看着,她走着 > > 走着就叫“爸爸”,为锻炼她的胆量我站在原地没有答应她,她回过头来再次叫“爸 > > 爸”,我还是没有答应,她大声哭叫着“爸爸,爸爸”,脸上表现出来的无助让每一 > > 个人都会流泪。我赶紧答应并走过去抱起她,问到“傻孩子,为什么哭啊,是不是怕 > > 爸爸不要你了”,“是的”孩子应到。 > > > >> 但由于失明,教育问题让我很是担心,而且也正由于失明无法结交一些小伙 > 伴,> 几乎整天在家,出门也只是有家里人领着,和外界尤其是同年龄的小朋友没有过交> > 往。恳求本区或本区附近有差不多年龄孩子的家长,伸出援手,能经常带孩子到我 > 家> 来玩,让孩子也能结交一些小伙伴,让她的童年一样快乐,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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