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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2005-01-28 09:38



新规出台 拍卖业何去何从

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在规范和净化拍卖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新的规定在对优质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一些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拍卖业新一轮的淘汰赛已经开始了倒计时,《拍卖管理办法》成了年根底下各拍卖企业最大的一“关”。

  新规出台极为必要

  “直至新规出台前,行业沿用的还是7年前颁布的法律,”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对记者说,“在这7年中,拍卖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了解,目前我国拍卖企业已近5000家,注册拍卖师近5000名,从业人员近5万人,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000多亿元人民币。拍卖领域也由最初的公物、罚没物资、司法委托扩展到国有企业改制、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国有土地转让、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以及无形资产和科技成果等。拍卖业已成为最有效的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方式之一,也正逐渐成为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拍卖业的迅速发展,拍卖领域的不断拓展,拍卖行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拍卖企业准入条件较低,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过多拍卖企业充斥市场,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行业垄断现象不断加剧,而《拍卖法》的一些规定较为原则,对拍卖企业的行为规范没有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因此,制定出台《办法》,作为《拍卖法》的补充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提高门槛加强监管

  “租间办公室就能开拍卖公司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北京中汉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健这样告诉记者。

  一位商务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次《拍卖管理办法》从场地、资金、人员上都侗Ρβ拍卖企业的设立作出了规定。主要条件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等。提高了进入拍卖业的门槛。

  “拍卖企业审批权也由地方收回至上级主管部门。”王告诉记者。“以前是由地方审核,现在统一由各省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统一印制。

  ”据悉,新《办法》还要求地方各个区建立监督管理机构由各区商委进行管理,对此,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对拍卖企业日常经营的监督,最好不要采用行政管理模式。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本市有的区有10多家拍卖企业,有的区只有一两家,就这一两家还要归区商委负责,实际上增添了管理层次,弄不好还可能劳而无功。

  ”而对于已经进入拍卖行业的企业来说,日子也不再那么好过了。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新的《拍卖管理办法》规定,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未进行过拍卖活动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样逐步形成违规出局、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净化拍卖市场”,该负责人对此解释说。

  “此次新《办法》另一重要更改之处在于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拍卖公司。这是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促进拍卖业对外开放的需要。按照我国‘入世’的承诺,拍卖人作为佣金代理服务之一,将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全部对外开放。”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王凤海副秘书长说。

  拍卖企业有喜有忧

  《拍卖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对于拍卖企业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为此,记者走访了数家拍卖企业。令记者吃惊的是,尽管管理办法具有较高的关注度,但不少企业对它的出台实施却未曾得知。当记者提及此事,他们的一致反应是:马上学习。

  “拍卖业这样规范一下还是比较好。目前有的连个办公室都没有,有的甚至几年都没有举行过拍卖会,这是对正常拍卖市场的扰乱,也会影响拍卖公司的可信度。”中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康连生表示。对于资质较好、实力较强的拍卖企业来说,管理办法的出台净化了市场,无疑为它们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道路。

  新规定的出台也使得一些想进入拍卖业的人有些不知所措。“现在拍卖人才太少了。”正在筹办新拍卖公司的王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新《办法》对人员的要求,他的公司迟迟不能通过审核,就是因为缺少具有资质的拍卖师和专业的从业人员。

  据了解,天津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已于2000年开设拍卖典当专业,专门培养拍卖典当人才,但对于全国5000多家拍卖企业来说,每年不到100人的毕业生只是杯水车薪。对于允许外商独资拍卖企业的设立,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将引发拍卖市场的新一轮竞争,中国拍卖业将真正迎来与“狼”共舞的时代。

  “同样的一件艺术品,内地拍出的价格可能要与香港地区或者国外的相差五六倍。”一位长期从事艺术品拍卖的拍卖师告诉记者,外资的进入,受冲击最大的要数艺术品拍卖市场。北京华融拍卖研究所所长李沙教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李沙认为,目前国内拍卖市场主要分为公物拍卖、强制拍卖、艺术品拍卖和其他类拍卖四大块,由于政策、人脉等因素,短期内外资拍卖企业对公物和强制拍卖业务影响可能不大,但对于艺术品拍卖,将会成为它们首选的领域。

  开拓创新走向未来

  “外资拍卖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将会使我国拍卖企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具有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组织的外资资深拍卖企业,将会为我国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指出,“集团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将成为未来我国拍卖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据介绍,目前我国虽有拍卖企业近5000家,但真正有实力的拍卖企业其实并不是很多。《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有一大批企业将面临生存问题。“‘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竞争方式显然已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王凤海认为,国内拍卖企业应该强强联合起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在市场上找准位置,对号入座。目前国内还鲜有拍卖业的“航母”出现。“不过,这也说明国内的拍卖业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拍卖领域仍可创新。”王秘书长对于拍卖企业的未来建议道。“目前还有很多领域可以进入,比如有的地区已经将道路设施的冠名权,报纸广告经营权,新年寺庙的撞钟权等等采取拍卖的方式来销售出去。有很多无形资产的拍卖仍大有开发的空间。有些专业市场,如生鲜食品、茶叶、鲜花等专业化拍卖市场有待培育。对此,我们只能给企业指指方向,具体如何运作,是否能够实现则要看企业自身的能力了。”新的规定的出台,既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机遇。

  拍卖业将迎来一个怎样的未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冷血 2005-01-28 09:44
还请大家多指正

felix_h 2005-01-28 09:44
这个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 wdb2.gif
难道是兄弟的新闻稿 wdb2.gif

lBlack 2005-01-28 10:13
哇。。
这些都是冷兄独自调查撰写的吗?
对冷兄的敬佩如黄河决提。。。。

冷血 2005-01-28 10:29
和带我的编辑一起采访
然后我写她改

SLIM 2005-01-28 12:24
很专业啊!
佩服啊

ken1120 2005-01-28 12:48
写的不错呀
但这篇文章的标点符号错误还是很多的 em32.gif

还有几处有点不对:
第一段的<秘书长王对记者说>,不应该这样说吧

第四段的里面<7年>,我认为用中文的<七年>比较好

第九段的<主要条件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等。>

我认为要改一下用词,还有标点符号~~~



还有一些就不说了 em32.gif

bakeyhe 2005-01-28 12:58
好长~~~~

稿费好多的吧??

williw 2005-01-28 13:58
2005年1月1日起,《拍卖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本管理办法,意在规范和净化拍卖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新的规定在对优质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一些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拍卖业新一轮的淘汰赛已经开始了倒计时,《拍卖管理办法》成了年根底下各拍卖企业最大的一“关”。

-------我是分割线-------------------

换了一下开头的顺序,把完整的新闻首先用一句话提要出来。接着才是一些综述文字。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更像是新闻一些。
ps.2005.1.1的事情,这个还能算新闻么?都快一个月了,我觉得应该算是评论文章了吧。

心太 2005-01-28 14:38
文中都是用王来称呼那个秘书长的,好像不妥吧

冷血 2005-01-28 16:25
不是
我是从报纸网站上粘过来的
他老多地方打错了给
回头把我自己的粘上来

Lobelia 2005-01-28 17:28
哦,那还是等正式的才看了

冷血 2005-01-28 17:48
其实最终正式的我也没有
交上去主编又改了些然后直接去引印的

这个是我的:


新规出台 拍卖业何去何从
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在规范和净化拍卖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新的规定在对优质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一些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拍卖业新一轮的淘汰赛已经开始了倒计时,《拍卖管理办法》成了年根底下各拍卖企业最大的一“关”。
新规出台 极为必要
“直至新规出台前,行业沿用的还是7年前颁布的法律,”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喆对记者说,“在这7年中,拍卖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了解,目前我国拍卖企业已近4000家,注册拍卖师4795名,从业人员近4万人,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拍卖领域也由最初的公物、罚没物资、司法委托扩展到国有企业改制、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国有土地转让、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以及无形资产和科技成果等。拍卖业已成为最有效的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方式之一,也正逐渐成为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拍卖业的迅速发展,拍卖领域的不断拓展,拍卖行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拍卖企业准入条件较低,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过多拍卖企业充斥市场,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行业垄断现象不断加剧,而《拍卖法》的一些规定较为原则,对拍卖企业的行为规范没有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因此,制定出台《办法》,作为《拍卖法》的补充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提高门槛 加强监管
“租间办公室就能开拍卖公司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北京中汉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健这样告诉记者。
一位商务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次《拍卖管理办法》从场地、资金、人员上都侗Ρβ拍卖企业的设立作出了规定。主要条件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等。提高了进入拍卖业的门槛。
“拍卖企业审批权也由地方收回至上级主管部门。”王喆告诉记者。“以前是由地方审核,现在统一由各省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统一印制。”
据悉,新《办法》还要求地方各个区建立监督管理机构由各区商委进行管理,对此,王喆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各个地方拍卖企业分布不均,以本市来说,有的区有10多家拍卖企业,有的区只有一两家,就这一两家还要归区商委负责,实际上增添了管理层次,从我个人角度看,不如由市商委统一管理。”
  而对于已经进入拍卖行业的企业来说,日子也不再那么好过了。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新的《拍卖管理办法》规定,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未进行过拍卖活动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样逐步形成违规出局、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净化拍卖市场。”该负责人对此解释说。
  “此次新《办法》另一重要更改之处在于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拍卖公司。这是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促进拍卖业对外开放的需要。按照我国入世的承诺,拍卖人作为佣金代理服务之一,将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全部对外开放。”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王凤海副秘书长说。
  拍卖企业 有喜有忧
  《拍卖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对于拍卖企业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为此,记者走访了数家拍卖企业。令记者吃惊的是,尽管管理办法具有较高的关注度,但不少企业对它的出台实施却未曾得知。当记者提及此事,他们的一致反应是:马上学习。
“拍卖业这样规范一下还是比较好。目前有的连个办公室都没有,有的甚至几年都没有举行过拍卖会,这是对正常拍卖市场的扰乱,也会影响拍卖公司的可信度。” 中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康连生表示。对于资质较好、实力较强的拍卖企业来说,管理办法的出台净化了市场,无疑为它们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道路。
新规定的出台也使得一些想进入拍卖业的人有些不知所措。“现在拍卖人才太少了,”正在筹办新拍卖公司的王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新《办法》对人员的要求,他的公司迟迟不能通过审核,就是因为缺少具有资质的拍卖师和专业的从业人员。
  据了解,天津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已于2000年开设拍卖典当专业,专门培养拍卖典当人才,但对于全国4000多家拍卖企业来说,每年不到100人的毕业生只是杯水车薪。
  对于允许外商独资拍卖企业的设立,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将引发拍卖市场的新一轮竞争,中国拍卖业将真正迎来与“狼”共舞的时代。
  “同样的一件艺术品,内地拍出的价格可能要与香港或者国外的相差五六倍。”一位长期从事艺术品拍卖的拍卖师告诉记者,外资的进入,受冲击最大的要数艺术品拍卖市场。北京华融拍卖研究所所长李沙教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李沙认为,目前国内拍卖市场主要分为公物拍卖、强制拍卖、艺术品拍卖和其他类拍卖四大块,由于政策、人脉等因素,短期内外资拍卖企业对公物和强制拍卖业务影响可能不大,但对于艺术品拍卖,将会成为它们首选的领域。
  开拓创新,走向未来
  “外资拍卖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将会使我国拍卖企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具有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组织的外资资深拍卖企业,将会为我国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指出,集团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将成为未来我国拍卖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据介绍,目前我国虽有拍卖企业近4000家,但真正有实力的拍卖企业其实并不是很多。《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有一大批企业将面临生存问题。“‘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竞争方式显然已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王凤海认为,国内拍卖企业应该强强联合起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在市场上找准位置,对号入座。目前国内还鲜有拍卖业的“航母”出现。“不过,这也说明国内的拍卖业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拍卖领域仍可创新。”王喆秘书长对于拍卖企业的未来建议到。“目前还有很多领域可以进入,比如道路设施的冠名权,报纸广告经营权,新年寺庙的撞钟权等等都可以采取拍卖的方式来销售出去。对此,我们只能给企业指指方向,具体如何运作,是否能够实现则要看企业自身的能力了。”
  新的规定的出台,既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机遇。拍卖业将迎来一个怎样的未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冷血 2005-01-28 17:49
那个喆字报社似乎没那个字
都打的吉吉
就是秘书长的名字
所以放网上时就给省了我估计

miaomiaomiao 2005-01-29 13:15
这么长。。。 转的八

冷血 2005-01-29 19:21
楼上的
这是我自己写的

ken1120 2005-01-29 20:05
我认为你写的,还是有一些小问题,不知我要不要说 em32.gif

冷血 2005-01-29 20:11
说说
这是帮助我

ken1120 2005-01-29 21:17
第二段的<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还有之前我说的几处

冷血 2005-01-29 21:36
引用 (ken1120 @ 2005-01-29 21:17:31)
第二段的<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还有之前我说的几处

这个,这个是商务部官方网站上的原话,我引用的………… yunsi.gif

冷血 2005-01-29 21:39
引用 (ken1120 @ 2005-01-28 12:48:39)
写的不错呀
但这篇文章的标点符号错误还是很多的 em32.gif

还有几处有点不对:
第一段的<秘书长王对记者说>,不应该这样说吧

第四段的里面<7年>,我认为用中文的<七年>比较好

第九段的<主要条件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等。>

我认为要改一下用词,还有标点符号~~~



还有一些就不说了 em32.gif

第一个那个“喆”字报社照排系统没有所以没写。
第二个我回头问问主编在,对于数字有过规定的什么时候用啥我给忘了
第三个,是该《办法》的原文,我直接复制的,看来是商务部的问题了 em32.gif

冷血 2005-01-29 21:52
谢谢ken兄了
看的那么细
以后的文章还请多指点

ken1120 2005-01-29 23:12
我刚才又仔细看了一下还发现一些问题:

1倒数第九段的<由于新《办法》对人员的要求,他的公司迟迟不能通过审核,就是因为缺少具有资质的拍卖师和专业的从业人员。>

这段话有些问题,第一句和第二句之间感觉不对?

2倒数第六段的<“同样的一件艺术品,内地拍出的价格可能要与香港或者国外的相差五六倍。”>

我认为里面的<要与>这两个字,好像用的不恰当

3倒数第六段的<短期内外资拍卖企业对公物和强制拍卖业务影响可能不大,但对于艺术品拍卖,将会成为它们首选的领域。>

我认为在<业务>和<影响>两字之间应该加个<的>字

4倒数第四段的<“外资拍卖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将会使我国拍卖企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具有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组织的外资资深拍卖企业,将会为我国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其中另一方面那段有问题,少了<的进入>这三个字。应该是<另一方面具有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组织的外资资深拍卖企业的进入,将会为我国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5倒数第三段的<《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有一大批企业将面临生存问题。>

最好改为:<《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有一大批企业将会面临生存的问题。>
或者也可为<《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将会有一大批企业面临生存的问题。>


6倒数第二段的<“拍卖领域仍可创新。”王喆秘书长对于拍卖企业的未来建议到。>

其中<对于拍卖企业的未来建议到>,感觉有点问题?

7倒数第二段的<“目前还有很多领域可以进入,比如道路设施的冠名权,报纸广告经营权,新年寺庙的撞钟权等等都可以采取拍卖的方式来销售出去。对此,我们只能给企业指指方向,具体如何运作,是否能够实现则要看企业自身的能力了。”>

<报纸广告经营权>少了个<的>字,应该是<报纸广告的经营权>

8最后一段<新的规定的出台,既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机遇。拍卖业将迎来一个怎样的未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里面<新的规定的出台>,用了两个<的>字,我认为只要用一个就够了,应该是<新规定的出台>


最后要说的是标点错误真的很多

冷血 2005-01-30 00:41
引用 (ken1120 @ 2005-01-29 23:12:31)
我刚才又仔细看了一下还发现一些问题:

1倒数第九段的<由于新《办法》对人员的要求,他的公司迟迟不能通过审核,就是因为缺少具有资质的拍卖师和专业的从业人员。>

这段话有些问题,第一句和第二句之间感觉不对?

2倒数第六段的<“同样的一件艺术品,内地拍出的价格可能要与香港或者国外的相差五六倍。”>

我认为里面的<要与>这两个字,好像用的不恰当

3倒数第六段的<短期内外资拍卖企业对公物和强制拍卖业务影响可能不大,但对于艺术品拍卖,将会成为它们首选的领域。>

我认为在<业务>和<影响>两字之间应该加个<的>字

4倒数第四段的<“外资拍卖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将会使我国拍卖企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具有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组织的外资资深拍卖企业,将会为我国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其中另一方面那段有问题,少了<的进入>这三个字。应该是<另一方面具有成功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组织的外资资深拍卖企业的进入,将会为我国拍卖企业的发展提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5倒数第三段的<《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有一大批企业将面临生存问题。>

最好改为:<《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有一大批企业将会面临生存的问题。>
或者也可为<《拍卖管理办法》实施后,将会有一大批企业面临生存的问题。>


6倒数第二段的<“拍卖领域仍可创新。”王喆秘书长对于拍卖企业的未来建议到。>

其中<对于拍卖企业的未来建议到>,感觉有点问题?

7倒数第二段的<“目前还有很多领域可以进入,比如道路设施的冠名权,报纸广告经营权,新年寺庙的撞钟权等等都可以采取拍卖的方式来销售出去。对此,我们只能给企业指指方向,具体如何运作,是否能够实现则要看企业自身的能力了。”>

<报纸广告经营权>少了个<的>字,应该是<报纸广告的经营权>

8最后一段<新的规定的出台,既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机遇。拍卖业将迎来一个怎样的未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里面<新的规定的出台>,用了两个<的>字,我认为只要用一个就够了,应该是<新规定的出台>


最后要说的是标点错误真的很多

1,那段话后来编辑加上的
2,这个确实,改成“要与在香港或者国外拍卖所得相比”好些
3,应该加“的”
4,我觉得你那样改不好,这样就成了“进入成为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因为“的”前面全是定语。改成“的工作模式”好些
5,“会”字加的应该
6,简化下就是对企业的未来建议,我觉得这样可以
7,“的”字加的对
8,应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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