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连顶中 
禁止在发贴间隔小于24小时连续顶相同的贴子。 
是否应改为 
禁止在发贴间隔小于24小时且无人回复时连续顶相同的贴子。 
BUG:在 第六条:语言与字符问题 中 
引用 
特殊字符例图: 
 此处无可见图片 
不知为论坛BUG 
或是网络/电脑问题 
或是少图
问题三:在 第七条:回复问题附加条例。 中
引用 
由于BBS是给大家讨论的地方,而不同的主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因此大家可以连续回复主题,但是必须每个回复都要很有意义。否则我们将以扰乱他人活动为罪名处分。
此处是否会有歧义
不知本意是“多次回复同一主题”还是“在较短的时间段内回复多个主题”
另:本句段可能会被理解为允许连顶
又:请问能否对“很有意义”做一个简单的解释
[ 此贴被南极的潜水员在2008-03-21 21:4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