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牢骚】为异常者们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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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01-26 22:50

【牢骚】为异常者们的辩护

盗墓怎么了?版聊有什么危害吗?
为什么经典的老帖子要封掉呢?
为什么不能让欢笑的版聊继续呢?
难道让专区死气沉沉就那么的好吗?
当然骂版后带有攻击性的帖子自然是要干掉的.
但是善意的玩笑难道就不能存在吗?
如果真的要要求那么严格的话
那么版主你们是不是更应该负责呢?
黑暗光牙是谁?SUNGOD是谁?
他们2个我怎么基本没见过呢?
翘班是不是也要被审判呢??
所以说放弃对盗墓的封锁吧
让大家能更开心的在帖子里聊吧
这里需要的是活力啊
死人军团·核心Zero-k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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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01-27 13:38

虽然不知道阁下是就什么事件发出这番感慨的,但是依在下拙见,有些事情似乎阁下不是很明确。
首先这里不是茶馆,关于版聊的问题在顶置的版规里应该说的很清楚了

引用
第三章:浮游城防危害禁止条约

第一条:禁止发掘任何老贴,特别是一个月以上的的老贴(根据最后回复时间来定)。这里不是进行考古的地方。如果要考古,请开新帖后将老贴的地址放入贴内进行索引。违反规定将以盗墓为罪名处分。

第二条:发布新帖时请考虑好再发,并且观察前2页里是否已经有相同的帖子。禁止发水帖,无意义帖,禁止发布于RM无关的帖,八卦帖,广告帖。禁止以各种名义发布涵盖色情内容及反动政治言论的帖。否则将以恶意破坏社会安定为罪名处分。

第三条:在回复新贴时请考虑好在发,禁止发水帖,无意义帖,禁止与主题无关帖,广告帖。禁止以各种名义发布涵盖色情内容及反动政治言论的帖。禁止在同一个帖子中进行版聊,纯支持或顶帖,回复时循环引用。否则将以恶意破坏他人活动为罪名处分。


是的版聊很欢乐,阁下也有版聊的自由——但是个人的自由必须建立在遵守必要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茶馆有专门的版聊帖子,如果阁下不介意请移步前往。
专区需要活力没有错,但是建立在“水”泛滥基础上的活力是很危险的,随意的版聊会带来水灾,过去曾经发生过因为水患严重导致专区被关闭的事件,所以版主们必须使专区保持一定的干湿度。
您说了版主也应该更加负责,还提到两位时常不出现的版主,但是我想在这里阐明一些事:老狼(黑暗光牙)已经因为工作关系辞职了,现在不过是个挂名的“荣誉版主”而已,不过他在职期间的负责程度是人人都认可的,这是其一;SUNGOD大人已经因为学业和工作关系很久没有出现了,但是请问:现任的两位版主有存在失职现象吗?您说他们该更负责那请您举出他们应该更负责的例子,而不是光在这里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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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01-27 14:12

挖坟我觉得以坟的类容和挖坟者的类容综合来评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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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01-27 14:42

事情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因版规要求一枪大死挖坟者,
虽说"罪无可赦",但是"情有可原",
应从多方面来对待挖坟者,
该严时严,该宽时宽,大家一起和和睦睦才好啊.
另外飒飒与禁忌两位版主也辛苦了,他们的付出我们是看得到的,
因此我们也不要老违反版规,让他们感到自己的付出都有收获吧,
虽说现在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但我们也要多想想别人,不要只看到自己,
自私的人是不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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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席  发表于: 2008-01-27 14:46

首先,如果确实要考古的话版规中已经写的明明白白的了:
引用

第三章:浮游城防危害禁止条约

第一条:禁止发掘任何老贴,特别是一个月以上的的老贴(根据最后回复时间来定)。这里不是进行考古的地方。如果要考古,请开新帖后将老贴的地址放入贴内进行索引。违反规定将以盗墓为罪名处分。

版规已经写的明明白白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发表自己的见解固然好,但是前提是不能违反已经制定好的规矩,不然制定这个规矩难道是当作摆设的吗?

其次,关于版聊的问题。
举个例子,如果楼主发了一个帖子,开始的回复还好,但是到了第二页就开始与主题没有任何关系的版聊,楼主会有什么感想?适当的版聊可以增进感情、活跃气氛没错,但是只能是"适当"的而已。

最后,关于狼和Sun Sun大人的事情楼上上已经说明了,我不想再赘述了。

本帖暂时不作处理,其他会员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都可以回复提出。
菜鸟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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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8-01-27 17:29

说实话很讨厌盗墓行为,让专区第1页充满了过去看过的老帖算个什么事情?就算是精华帖,又怎么样呢?加入索引的大家照样能看到,要继续讨论也可以重新开帖,抵制盗墓行为是让论坛充满新鲜血液的一个重要环节~~

版聊。。。LZ说的更是没有边际,要知道BL很容易把话题岔开很远,如果是你自己开的帖那可能没什么,但是别人的帖子呢?没有边际的BL让发帖人感受到的是什么你知道么?这里是专区,不是水区,我认为在“极限”范围内的BL可以忍受,大篇幅BL就该封杀~~

另外关于盗墓,我的主张是限制开放回复帖,否则很多帖子会因为这个被挖出来= =
甲:我的头像牛B么!
乙:像!~~~~~~~~
http://bbs.chinaemu.org/attachment/upload/48/177348.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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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8-01-27 18:43

掘墳會帖子列表顯得紊亂,查看和管理都不方便,而且容易讓新的主題沉下去,加以限制是當然的事情.............個人認爲無需爭論.
至于版聊,如一樓所說的,這裏不是什麽茶館,大家都在討論其他毫無意義的事情只會顯得論壇管理欠缺,想要水的自然有茶館給大家水,爲什麽一定要在這裏呢?而且版聊同時容易造成很多無意義的爭論,只會給論壇添亂,并不能起到活躍論壇的作用.
總的說來,個人認爲掘墳和版聊不僅會令論壇顯得毫無規矩,找成閱讀不便,而且也會加重管理層的負擔.因此還是應該繼續限制.
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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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8-01-27 23:30

光牙和SUNGOD的资历和对论坛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
--RF军团退役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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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8-01-27 23:55

各位说的都没错
不过这里一周内的新帖貌似也过不了第一页吧
这样的新帖率如果没有点老帖搀和搀和,感觉也太冷清了吧
另外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过去因为水灾专区关闭
现在呢,因为绝对零度而要被冰封吗?
2个斑竹的话我收回,既然是德高望重的人,就当成大贤人拜下好了
死人军团·核心Zero-kyo
流荡人岩男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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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8-01-28 10:36

个人的原则没资格作为众人的原则,众人的原则更没权力强改个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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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只是路过的,我啥都没说
宁教吾辈负尽天下人,不可天下一人负洛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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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8-01-28 20:16

个人本来就是被社会改变的
而社会也是个人组成的
那么社会的法则又如何呢?
鸡生蛋蛋生鸡
死人军团·核心Zero-kyo
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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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8-01-28 22:49

关于盗墓的禁令确实有可商榷的地方。话说本人就是一个活跃的古墓参观者……
--RF军团退役潜水员--
浮游城提示:此人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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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8-01-30 04:15

适度可以
不可过度
铅笔,乃人类有屎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啊!!!
\(◑ω◐)/
嘛...偶...原来还差的远呢.........╮(╯3╰)╭

№. 163 博客 · №. PIXIV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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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8-01-30 12:57

我们以前发过的帖子,如今已经成为墓碑.而如今带着好奇来翻尸都是些新人.他们对这些墓中的东西有他们自己看法,所以就留下的"足迹",也就会给其他浏览墓碑的新人和幽灵们(曾经带来贡献而如今在黑暗中)带来不便,希望新人能留下有意义的"足迹",同时借此机会记住那些墓主的幽灵们即可.
[ 此贴被axlwhzero在2008-01-30 13:08重新编辑 ]
Rockman Mix(Special Video Demo)-Last Impression Last RMAMV--:
http://www.56.com/u43/v_MzA4MTc2MzI.html

Farewell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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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8-01-30 20:09

这帖子里的装逼风气比较严重…………
バルサ巫女酢やっぱいらへんで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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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8-01-30 23:25

我路过,放一句
Irregular的背后也有不为人知的辛酸与痛苦.而Irregular Hunter在「排除」他们的时候,他们是否能感受这种心意呢?

......
路过.
虚空の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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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8-01-31 13:38

引用
引用第15楼杰洛于2008-01-30 23:25发表的  :
我路过,放一句
Irregular的背后也有不为人知的辛酸与痛苦.而Irregular Hunter在「排除」他们的时候,他们是否能感受这种心意呢?

......
路过.


情可悯,罪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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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8-01-31 16:08

引用
引用第14楼Smilebit:)于2008-01-30 20:09发表的  :
这帖子里的装逼风气比较严重…………

这个帖子斑竹没好好看么??是不是应该删了呢???当然看到了把我的也删了吧……
盗墓不是有一定的限制而没完全禁止吧??太久的要被列入保护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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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8-01-31 16:23

当家方知柴米贵
看蓝猫,学蓝猫,我有知识我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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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8-01-31 17:45

LZ无理取闹,这年代无理取闹得人太多了,天气也那么怪,真是祸不单行啊……
陛下万寿无疆!国王万岁!!!